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因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李鐵的律師孫曉洋曾透露,,是否上訴還需與李鐵商議,。根據(jù)律師秦明的說法,一審宣判后,,李鐵有10天的上訴期,,從接到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如果李鐵在10天內(nèi)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將不生效,;若不上訴,一審判決則直接生效,。
截至今日,,即李鐵上訴期的最后一天,關(guān)于他是否上訴仍無確切消息,。
6月28日標(biāo)志著前國足主教練李鐵一審開庭已三月有余,,而判決結(jié)果仍未公布,,這一拖延或許預(yù)示著他將面對極為嚴厲的懲罰
2024-06-28 10:18:46李鐵案一審三個月仍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