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年時間里,甘肅男子于某伙同他人先后盜掘了7座古墓,。其中一處古墓葬經(jīng)鑒定為漢-晉時期,,其余幾處因缺少相關(guān)信息具體年代不詳,。于某因犯盜掘古墓葬罪獲刑5年,,其兩名同伙中一人已死亡,,另一人獲刑1年,。
2017年初的一個晚上,,于某伙同于某強在甘肅天水秦州區(qū)某村后山盜掘古墓,,并探查出四座古墓,。之后連續(xù)幾個晚上,兩人先后盜掘這四座古墓,,并挖出4個瓦罐,。同年年底,,于某再次伙同于某強來到某村后山盜掘另一處古墓葬,挖掘出兩個陶罐及其他文物,。于某將兩個陶罐存于家中,,其他文物丟棄。經(jīng)鑒定,,這兩個陶罐為雙耳灰陶罐,,年代為魏晉,屬一般文物,。
于某的“盜墓生涯”并未結(jié)束,。2018年和2021年,他又先后伙同徐某或于某強去其他村子盜掘兩處古墓葬,。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鑒定顯示,,被于某等人盜掘的7座墓葬皆為古墓葬,其中一處古墓葬的年代為漢-晉時期,,其余幾處因缺少相關(guān)信息具體年代不詳,。這些古墓葬對研究該地區(qū)古代喪葬習俗及歷史文化具有較為重要的意義。此次遭盜掘的古墓葬數(shù)量較多,,對墓葬所處墓地本體的完整性造成較大破壞,,對所涉及墓葬結(jié)構(gòu)和隨葬文物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破壞,影響惡劣,。這次盜掘活動不僅對該地區(qū)歷史文化和考古學的研究造成不可逆的損失,,還對墓葬所蘊含的科學價值和研究價值造成了嚴重破壞。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于某伙同徐某或其他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中于某系多次盜掘,,其行為均構(gòu)成盜掘古墓葬罪。最終,,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于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5000元;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年,,罰金2000元,。
三月底,,陜西警方接獲線報,,稱有犯罪團伙在夜間非法挖掘珍貴的古生物化石。經(jīng)過十多天的秘密監(jiān)視,,警方注意到兩名男子使用可疑車輛運輸疑似“龍骨”的化石
2024-10-08 20:04:23團伙在陜西盜掘3.5噸古生物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