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金融虎”——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原副總肖星于1月13日被判無期徒刑,,受賄金額達8148萬余元,。他成為2025年開年首個被判決的金融系統(tǒng)落馬中管干部。
肖星剛滿53歲,,在其29年的工作經(jīng)歷中有25年存在貪腐行為。1998年,,即參加工作的第四年,,他還是科員時就開始了第一次受賄行為,,此后斂財不止,直至2023年落馬,。同年7月中旬,他在太平保險集團任職10年后被曝失聯(lián),,7月18日中紀委宣布對其展開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稱,,他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錢斂財,。
肖星受賄案判決同一天,國家金融監(jiān)管總局召開2025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暨專題警示教育會,,要求抓好金融反腐,,堅持風腐同查同治,堅決打好反腐敗斗爭攻堅戰(zhàn),、持久戰(zhàn)、總體戰(zhàn),。
1月13日,,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肖星受賄案。經(jīng)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間,,肖星利用擔任多個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yè)務合作,、求職就業(y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148萬余元,。法院認為,肖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jiān)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肖星畢業(yè)于上海大學(原上??茖W技術大學),1994年留校任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團委副書記,,后調任上海團市委地區(qū)工作部(權益部)科員,。1998年,26歲的肖星在上海團市委科員崗位上開始受賄,。之后歷任多個職務,2005年轉企進入保險業(yè),,擔任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jīng)理,。他在人壽工作了8年,擔任過多個重要職務,。2013年調任中國太平,,出任太平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jīng)理,,后升任副總經(jīng)理等職,。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受國務院委托作的關于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4-11-06 16:00:02潘功勝作金融工作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