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2日,有網民在微博上發(fā)布了一則帖子,稱自己在某沖浪俱樂部體驗完沖浪后遭到店老板偷拍,。
經調查,,事件發(fā)生在2月7日14時,當事人在萬寧市禮紀鎮(zhèn)一家沖浪俱樂部洗澡時被該俱樂部老板宋某用手機偷拍,。接到報警后,,萬寧市公安民警迅速進行了調查處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警方對違法行為人宋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目前,萬寧市已撤銷了宋某擔任法人的兩家沖浪俱樂部的備案資格,,要求其立即停業(yè)整頓,,并接受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同時,,宋某被列入萬寧市涉旅人員黑名單,,禁止在該市從事任何涉旅經營活動。對于當事人反映的其他問題,,萬寧市相關部門正在進行深入調查,,并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萬寧市表示,,將繼續(xù)堅決打擊侵害游客權益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維護旅游市場的良好秩序。
2月23日,萬寧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發(fā)布了一則情況通報,。通報稱,,2025年2月22日,一名網民在微博上發(fā)布帖子,,稱自己在某沖浪俱樂部體驗完沖浪后遭店老板偷拍
2025-02-24 00:22:24海南通報俱樂部老板偷拍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