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臺媒報道有關大S遺產已分配完成并歸具俊曄及兒女所有的消息引發(fā)關注——為何S媽沒有繼承權?具俊曄此前提到會將遺產繼承權利“讓給熙媛的媽媽”的承諾,,是不是不作數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具俊曄在大S去世后不久,,曾發(fā)布長文,言辭懇切地宣布放棄大S遺產繼承權,。
如今,,他卻與大S子女均分了遺產,那么曾經的發(fā)文承諾放棄有效嗎,?為何他依舊能繼承遺產,?
其實,一切都跟中國臺灣地區(qū)的法律有關,。
極目新聞注意到,,2月18日,北京植德(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桂芳芳律師曾在B站發(fā)布視頻,,視頻中,,桂芳芳與臺灣豐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芃霆就“大S身后事”進行對話,對話中,,吳芃霆曾就具俊曄繼承大S遺產的可能性做出過詳細說明,。
吳芃霆提到,,中國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遺產繼承順位不一樣——中國大陸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及父母,,但是中國臺灣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只有配偶和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而沒有父母(父母為尊,屬于直系血親尊親屬),。
因此,,S媽不是大S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具俊曄和大S留在世上的一對兒女才是,,因此按照中國臺灣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具俊曄可以分得大S三分之一的遺產。
值得一提的是,,大S去世后,,媒體傳出,她曾在去年4月簽下過遺囑,,表示要將所有遺產留給兒女和S媽,。但按照臺媒報道所言,目前大S遺產已依法分割完畢且由“具俊曄和兒女共有”的表述,,大S可能沒有留下遺囑,。
極目新聞記者還留意到,B站的律師連線視頻中,,吳芃霆律師提到,,即便大S留有遺囑,中國臺灣地區(qū)針對逝者遺產還有一個強制“特留份”的制度(臺灣民法1187條),,根據這個制度,,即便大S留有遺囑,且遺囑內沒有將任何財產留給具俊曄,,但具俊曄依然可以依法繼承大S六分之一的遺產,。
同時吳芃霆律師還提到,雖然具俊曄在社交平臺上稱其要放棄遺產,,將繼承權轉給徐媽媽,,但從法律規(guī)定上“不可行”。因為,,繼承權屬于人身專屬性權利,,是“無法轉讓”的,如果具俊曄放棄繼承,,那么他的繼承份額將會由同一順位的兩個孩子來平分,。
也即,如果具俊曄放棄繼承大S遺產,,大S的所有遺產將直接由子女獲得全部,,并在成年前由汪小菲代理。
吳芃霆律師提到,,具俊曄也可以選擇先繼承,、再將遺產轉給徐媽媽,但此舉需要繳納中國臺灣地區(qū)的遺產稅和贈與稅,。
關于大S遺產分配的問題,,經過一個月的討論終于有了結果,。據媒體報道,大S名下共有6億臺幣遺產,,將由具俊曄和她的子女平分
2025-03-04 08:31:31具俊曄得到大S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