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代辦伯母喪事耗光23萬遺產被訴。年逾八十的王炳賢和張鳳和夫婦沒有生育子女,。2024年1月,,王炳賢因交通事故去世,,不到一個月,,張鳳和也離世,。親戚們清點后發(fā)現(xiàn)老人留下23萬元遺產,。兩位老人生前未立遺囑,,也沒有簽訂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雙方親戚商議后決定將遺產交由王炳賢的侄子王義保管,。
王義在處理張鳳和的喪事時,,大操大辦,總支出超過23萬元,,其中包括守夜費4萬元,、高檔香煙15條1.5萬元、高檔白酒15箱7萬元等費用,。張鳳和的侄子張洪兵以繼承人身份向啟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義返還其占有的張鳳和遺產。
法院審理認為,,王義的行為屬于鋪張浪費,,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則,最終判決王義向張洪兵等人賠償守夜費和高檔煙酒款的50%,,共計6.25萬元,,以平衡雙方利益。王義不服一審判決,,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