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湖南長沙一名9歲女孩被老師砸傷頭骨的案件將進行二審宣判。女孩的父親劉先生表示,,事件已經過去一年半,,但女孩至今仍無法上學,并且需要依賴藥物才能入睡,。
劉先生接到長沙岳麓區(qū)人民法院的通知,,告知他于10日上午到當地社區(qū)參與宋某明故意傷害罪的二審宣判。晨晨的代理律師歐陽一鵬透露,,一審判決后,,檢察院拒絕了晨晨家人提出的抗訴申請,,晨晨家人對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訴,。同時,宋某明也提出了上訴,。二審并未開庭審理,,而是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書面審理后進行了判決,10日上午即是對判決結果進行送達,。
據劉先生介紹,,晨晨目前仍然存在嚴重的睡眠障礙,,每天需要靠藥物入睡。雖然去年曾嘗試過回到學校,,但根據醫(yī)生的建議,,她現在仍在家中休養(yǎng)治療。
關于此案中的“書面審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解釋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二審法院對于某些特定類型的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并開庭審理,,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等,。除上述情況外,,其他案件二審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采用書面審理方式。如果二審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上訴人沒有提出新的事實或證據,只是對法律適用,、量刑等方面有上訴請求,,則可以進行書面審理。
2023年9月6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博才梅溪湖小學,,學生晨晨在教室里被老師宋某明扔出的三角尺砸傷頭部。2024年8月16日,,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在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同年11月27日,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宋某明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4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宋雨明故意傷害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5-04-11 11:26:18老師用三角尺砸傷9歲女孩案二審宣判11月27日,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對宋雨明故意傷害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2024-11-27 15:46:03老師用三角尺砸傷女童獲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