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強奸案”男方母親發(fā)聲 二審將公開宣判,!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的刑事與民事二審將于4月16日公開宣判。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賓館里,,鄭女士回憶起兒子被羈押的711天,,不禁淚流滿面。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市陽高縣27歲的席某某和24歲的吳某某舉行訂婚宴,,雙方簽訂了《訂婚收彩禮協議》,男方當天給女方一半彩禮10萬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諾結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次日下午,,兩人在婚房發(fā)生關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強奸。
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法院對案件刑事部分作出一審判決,,席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他當庭提出上訴,。據鄭女士回憶,,事件發(fā)生后,,女方親屬索要后續(xù)彩禮,并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4日,,女方前往派出所報案,當天鄭女士簽下一份保證書,,承諾男女雙方領證后會辦理房屋共同擁有手續(xù),,但需等在北京工作的女兒把房產本送來。
鄭女士表示,,5月5日雙方約定在民政局門口等待兒子的姐姐送來房產證并領證,,但女方突然改變主意,稱席某某不珍惜她,,并向公安局報案,。席某某隨后被捕。女方家屬在接受采訪時稱是席某某強迫,,并否認因房產證未加名和彩禮問題而報案,。
鄭女士無法理解兒子如何從一個“準新郎”變成“強奸犯”。她只見過兒子兩次,,一次是一審宣判時,,另一次是二審庭審時。她形容兒子現在像老了十幾歲,,眼神黯淡無光。在二審庭審過程中,,鄭女士和辯護律師提出了十幾處疑點,,包括警方帶女方去醫(yī)院檢查顯示“處女膜完整,未見新鮮破口”,,女方內褲,、陰道擦拭物、衛(wèi)生紙上可疑斑跡中均未檢出人精斑,,而男方在鑒定意見未作出的情況下已被報捕,、批捕。
鄭女士曾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返還10萬元彩禮及兩枚戒指,。女方稱已將彩禮退到社區(qū),讓她去取,。但鄭女士擔心通過非法律途徑退還可能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或被迫簽署協議,,因此沒有去取。她希望二審能合理解釋這些疑點,,做出公正判決,。如果案件仍存疑或得不到公正判決,,她將立即申訴。
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的刑事與民事二審將于4月16日公開宣判。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賓館里,,鄭女士回憶起兒子被羈押的711天,,淚水不斷
2025-04-16 07:39:47大同訂婚強奸案男方母親最新發(f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