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雷公”雷武澤和妻子就人格權(quán)糾紛一案起訴人販子王浩文、胡某雄,此案由湖南長沙市芙蓉區(qū)法院在四川南充市看守所開庭審理,。庭審結(jié)束后,雷武澤表示,,王浩文仍然不承認拐賣了川川,,也不認可此前的刑事判決。盡管王浩文手寫了一份道歉信,,稱自己是“人販子”,,愿意向雷武澤夫婦及全國其他被拐兒童家長道歉,并對自己拐賣兒童的行為表示后悔,,但雷武澤認為這種道歉沒有意義,,因為他拒不悔罪。
雷武澤的律師指出,,王浩文的道歉是虛假的,,因為他從未承認拐賣了川川,也不認可之前的刑事判決。王浩文之前被判處死刑,,不排除他為了活命而做出這些行為,。
近期,雷武澤發(fā)布了多個視頻,,提到與兒子川川的關(guān)系惡化,,并公布了部分微信聊天記錄,這引起了網(wǎng)友的質(zhì)疑,。一些網(wǎng)友認為,,雷武澤與川川的交流方式不當(dāng),公開此事也不妥,。對此,,雷武澤回應(yīng)稱,網(wǎng)絡(luò)上出現(xiàn)了一些關(guān)于他的謠言,,他會在之后澄清并維權(quán),。
雷武澤的兒子小名川川,1998年4月出生,,于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澤終于找到了川川,,人販子王浩文也因此再次進入公眾視野,。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賣兒童案在南充中院開庭,。證據(jù)顯示,,王浩文從2001年10月開始從事拐騙、販賣兒童犯罪活動,,2006年曾因拐騙兒童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后繼續(xù)從事拐賣兒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竄作案14起,,共計拐賣兒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王浩文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王某瓊(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六千元。一審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訴,。
2024年11月28日,,四川省高院開庭審理此案二審。據(jù)雷武澤透露,,王浩文只承認拐賣了其中3人,,拒不承認參與拐賣了川川等8名兒童。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院維持了一審作出的死刑判決,。
雷武澤表示,作為被拐兒童的家長,,他一直想民事起訴王浩文,。在刑事案件二審中,法官詢問王浩文是否愿意進行民事賠償,,王浩文稱愿意賠償其承認的三起案件,,但聲稱沒錢。這讓被拐兒童的家長無法接受,,雷武澤遂決定民事起訴王浩文,。2024年12月,雷武澤向長沙市芙蓉區(qū)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要求王浩文,、胡某雄賠償6元,并公開賠禮道歉,。2025年1月2日,,長沙市芙蓉區(qū)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在民事起訴狀中,,雷武澤夫妻請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別賠償尋親交通費1元、誤工費1元,、精神損害費1元等共計6元,,并要求二人公開懺悔并賠禮道歉。雷武澤表示,,尋親22年,,他付出了很多時間和金錢。他認為,,此次民事起訴不僅是為了伸張正義,,也是為了給所有被拐兒童及其家長一個交代,,具有很大的公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