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應(yīng)依法懲處。李某被扭送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李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責令李某于判決生效后立即退賠被害人損失,;依法沒收扣押的作案工具,。宣判后,李某服判息訴,。目前已一審生效,。
近年來,國家大力打擊非法集資違法行為,。其中最常見的兩個罪名為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簡單來說,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達到騙取集資款的目的,犯罪人具有非法占有資金的犯罪目的,;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通常都是將籌集的資金用作一般性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其主觀目的是為了使企業(yè)獲利,而不是自行占有,,犯罪人主觀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眾存款的目的,。如果犯罪人沒有主觀占有目的,只是因為客觀原因不能歸還存款的,,則不能簡單認定為集資詐騙。
本案中,,李某通過虛構(gòu)事實等詐騙手段非法集資,,在獲得集資款后并未履行承諾將其用到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中,而是將資金占為己有,,肆意揮霍,,具有非法占有資金的犯罪目的,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
法官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拒絕高額利誘,遠離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