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話題“校方回應學生組團狂退60多件裙子”沖上熱搜,引發(fā)熱議,。店主稱,,4月底,沈陽一職業(yè)技術學校60多名學生集體網購衣服,,參加完運動會后又集體以“質量問題”為名退貨退款。店主表示,,自己的這個服裝鏈接被封了三個月,,三個月都賣不了,損失約8000元,。店主在學校的官網上看到學生們穿著自家店鋪的衣服,,吊牌都沒有摘,而且退回來的衣服上面還有學校草坪上的渣,。店主表示,,學生們退款時說他們也沒有辦法,因為是老師強制讓買的,老師讓退的,。
對此,,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回應稱:“太不講究了,這是屬于詐騙了,,報警吧,。”最新消息顯示,,5月3日上午,,涉事店主接到該校相關負責人電話,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諾回收服裝,、承擔相關費用,雙方目前達成和解,。關于店鋪被封事宜,,店主表示將與平臺進一步協(xié)商。記者發(fā)現,,截至3日中午,,該店主社交媒體賬號上反映退貨問題的相關視頻已無法查看。
類似事件屢見不鮮,。去年12月,,山東一商家發(fā)視頻稱,被河北石家莊某職業(yè)學院學生集體退回演出服,。商家許先生表示,,他發(fā)現收到的售后拆退件7件都是該學校的退貨地址,隨機挑出兩三件衣服,,吊牌被摘了,,褲腿都是臟的,肯定是穿過的,,一件衣服大概71元,。該商家還表示,之前也經常碰到這種情況,。去年6月,,黑龍江一所學校多名學生網購店鋪服裝,之后將400多件穿過的裙子集體申請退貨退款,;2023年4月,,寧夏銀川一學校也曾將80余套演出服集體退貨;2023年6月,,山西某大學學生在一家網店統(tǒng)一購買了一批表演服,,但活動舉辦完就出現了學生集體退貨的情況,。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維維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網購服裝屬于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但適用的條件為退貨商品應當保證完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臺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對商品完好的含義進行了進一步明確,。該辦法規(guī)定,,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王律師認為,適當地試用商品和查驗商品,,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也不乏有一些消費者濫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一般來說,,網購服裝已摘吊牌或未摘吊牌但已實際穿著產生臟污或不符合二次銷售標準的,,已經不屬于商品完好的范疇,商家可以拒絕退貨退款,。
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款是為了護航網購健康發(fā)展的便利之舉,,僅適用于“未使用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商品。學生組團有組織成規(guī)模地違規(guī)退貨“薅羊毛”,,不僅毫無誠信可言,,更可能觸犯相關法律,當屬學校教育失察失責,。對此行為理應公開處理不可縱容,,校方不光要對涉事師生進行誠信教育,還應責成其賠償店家損失,、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此類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條款“薅羊毛”,導致商家損失慘重的事件屢見不鮮,,也提醒網購平臺及行業(yè)主管單位應予以關注,通過引入人工核實,、追責“羊毛黨”等方式補上制度缺漏,,避免“破窗效應”傷害到更多中小商家的正當權益,為廣大商家和消費者提供一個公平交易的網購環(huán)境。
不少網友指責此舉過分,,認為這樣對待店主良心不會痛嗎,?也有網友提出這是學校教育失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