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河南信陽14歲女孩小慧在上學途中失聯(lián),。7年后,,她的尸體在家附近一間老宅的水井中被發(fā)現(xiàn),隨后兇犯魏某某被警方抓獲,,并經(jīng)歷兩審被判死刑。
小慧的親屬從一審訴訟代理人,、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處得知,,魏某某已于4月30日被執(zhí)行死刑。
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2023年10月31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魏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小慧親屬等人經(jīng)濟損失3.8萬余元。法院認定,,魏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為逃避罪責將被害人沉入井中,,毀滅證據(jù),,作案后畏罪潛逃多年,,主觀惡性深,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盡管魏某某具有坦白情節(jié),,但結合本案的犯罪手段,、情節(jié)及后果,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后,,魏某某不服并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