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結果清單:
李獻林:立案審查調(diào)查并留置(將開除黨籍、撤職),;
葉金廣(信陽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留黨察看二年、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段巍?。_山縣檢察長):撤銷黨內(nèi)職務,、降為二級主任科員;
余國芳(羅山縣委書記):黨內(nèi)嚴重警告;
信陽市委書記蔡松濤:責令檢查……
這起案件暴露出三大問題:
1.思想麻木:部分干部將學習教育當作“耳旁風”,,把酒桌當“特權場”,;
2.監(jiān)督失效:地方黨委、紀委未能壓實責任,,導致“破窗效應”,;
3.權力異化:涉事干部濫用職權掩蓋錯誤,甚至向管理對象伸手借款,。
中央八項規(guī)定實施十余年,,仍有干部心存僥幸,足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此案警示:紀律面前沒有“特殊人”,,頂風違紀必付代價!
一頓酒喝丟前途,,一場局毀掉人生,。這起案件再次印證:黨員干部若把“禁令”當“紙令”,把“責任”當“兒戲”,,終將自食苦果,。唯有常懷敬畏之心,嚴守紀律底線,,方能行穩(wěn)致遠,。
紀律是鐵,誰碰誰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