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干部共飲4瓶白酒1人死亡,。
5月13日,,中央紀委通報了一起發(fā)生在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的嚴重違規(guī)違紀案件,,10名干部在中央八項規(guī)定學習教育期間頂風作案,,違規(guī)聚餐飲酒,,導致1人死亡,,引發(fā)社會強烈關注,。這場“酒局”不僅暴露了個別干部對黨紀的漠視,,更折射出地方政治生態(tài)中的沉疴積弊。
3月21日,,羅山縣剛剛召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部署會,,縣委政法委書記李獻林作為參會干部,次日竟公然組織一場“高危酒局”,。信陽市委政法委,、市紀委監(jiān)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10名干部參與聚餐,,其中5人共飲4瓶白酒,導致1人酒后死亡,。更令人震驚的是,,事后羅山縣委政法委竟向縣委提交虛假報告,隱瞞飲酒事實;縣委書記余國芳明知報告不實卻未上報,;李獻林等人甚至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封口”,,試圖掩蓋真相。
這場酒局,,堪稱頂風違紀的“反面教材”
1.時間敏感:恰逢中央八項規(guī)定學習教育部署會結束次日,;
2.人員特殊:參與者多為政法系統(tǒng)干部,包括紀委監(jiān)委人員,;
3.情節(jié)惡劣:集體對抗組織調查,,企圖用權力掩蓋真相。
從嚴處理,!黨紀利劍斬斷“酒桌腐敗”
河南省委對此案提級辦理,,省紀委監(jiān)委雷霆追責,釋放“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主犯嚴懲:李獻林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被留置審查,,將面臨“數(shù)罪并罰”,;
系統(tǒng)清理:5名干部被調離政法、紀檢系統(tǒng),,打破“護短”潛規(guī)則,;
領導擔責:信陽市委書記、市紀委書記,、羅山縣委書記等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追責,。
處理結果清單:
李獻林:立案審查調查并留置(將開除黨籍、撤職),;
葉金廣(信陽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留黨察看二年,、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段巍?。_山縣檢察長):撤銷黨內職務,、降為二級主任科員;
余國芳(羅山縣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
信陽市委書記蔡松濤:責令檢查……
這起案件暴露出三大問題:
1.思想麻木:部分干部將學習教育當作“耳旁風”,,把酒桌當“特權場”;
2.監(jiān)督失效:地方黨委,、紀委未能壓實責任,,導致“破窗效應”;
3.權力異化:涉事干部濫用職權掩蓋錯誤,,甚至向管理對象伸手借款,。
中央八項規(guī)定實施十余年,仍有干部心存僥幸,,足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此案警示:紀律面前沒有“特殊人”,頂風違紀必付代價,!
一頓酒喝丟前途,,一場局毀掉人生。這起案件再次印證:黨員干部若把“禁令”當“紙令”,,把“責任”當“兒戲”,,終將自食苦果。唯有常懷敬畏之心,,嚴守紀律底線,,方能行穩(wěn)致遠。
紀律是鐵,,誰碰誰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