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被害人家屬姬艷花收到了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陜北“孫小果案”主要涉案人員郭二娃因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死刑,。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提出了上訴。郭二娃1975年出生,,1994年持刀搶劫逃跑后成了煤老板,。七年后被抓,卻從看守所離奇脫逃,后涉嫌殺害舉報人再次被抓,。2007年,,延安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郭二娃被判有期徒刑18年,。2011年1月,,郭二娃被批準保外就醫(yī),此后開始“紙面服刑”,。他被判刑18年卻服刑6年多就保外就醫(yī),。
2020年4月,郭二娃再次被收監(jiān),。同年6月28日,,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郭二娃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上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2023年6月,延安市檢察院在原有起訴書基礎上作出變更起訴決定,,以郭二娃等人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姬艷花等人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2025年1月,,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并最終宣判。
據(jù)一審判決書,,郭二娃涉及搶劫罪,、脫逃罪、故意殺人罪和行賄罪等四個罪名,。經(jīng)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審理查明,,1994年8月29日,郭二娃伙同他人預謀搶劫,,從延安火車站乘坐榆林至西安的長途客車,,在甘泉縣道鎮(zhèn)路段時,郭二娃指使他人對11名乘客實施搶劫,,共搶得5000余元,、手表兩塊、報時器一個,,贓物價值100元,。郭二娃分得贓款1300余元。甘泉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后將其他人抓獲,,郭二娃潛逃,。2001年6月13日,,甘泉縣公安局在新疆警方配合下將郭抓捕歸案。
2001年10月12日,,郭二娃在甘泉縣看守所羈押期間,,向看守所民警高某某提出去延安市辦事,并許以重金酬謝,,高某某同意并讓郭二娃出所后,,郭二娃乘機脫逃。2001年6月13日被舉報后,,郭二娃被抓捕歸案羈押于甘泉縣看守所,,同年10月12日從看守所脫逃后來到新疆烏魯木齊市。得知舉報人系景某成后,,郭二娃揚言要收拾景某成,。2002年11月6日,景某成恰遇郭二娃等人,,郭二娃強行將景某成拉上自己乘坐的桑塔納轎車,,在返回烏魯木齊市區(qū)途中,郭二娃一直對景某成進行辱罵,、威脅、戳打,,并電話聯(lián)系其他涉案人員,。景某成在逃跑過程中倒在路邊綠化帶里,郭二娃等人上前對景某成拳打腳踢,,有人倒騎在景某成身上持匕首在景某成的大腿部連捅三刀,。郭二娃在景某成倒地不動后抓住景某成,說景某成死了自己頂命,。后郭二娃等人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鑒定,被害人景某成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大血管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郭二娃長期無視國法,1994年持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后潛逃,,2001年被舉報歸案后從羈押場所脫逃,,2002年揚言并糾集他人在公共場所報復舉報人,致舉報人死亡,,服刑期間不思悔改,,以金錢開道,收買公職人員,,紙面服刑,,嚴重危害法治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此前,多名公職人員因受賄罪等被判刑一年半至五年半不等,。法院認為,,郭二娃目無法紀,對生命沒有敬畏之心,,對法律沒有戒懼之心,,對自己的罪行沒有悔改之心。郭二娃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社會危害程度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屬于罪大惡極且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應當予以嚴懲,。郭二娃家屬雖代為補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5萬元,,但不足以對郭二娃從輕處罰,應對其判處極刑,,經(jīng)依法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
對于一審判決,,姬艷花表示刑事部分的判決是一個好的結果,,但對于53020.5元的民事賠償數(shù)額不滿意,將會提出上訴,。接近郭二娃人士透露,,郭二娃不服一審判決,將會上訴,。
2月14日上午,,山東臨沂沂南“紙面服刑”后再殺人的賀法田被執(zhí)行死刑。此前最高法已就其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了賀法田的死刑
2025-02-14 23:43:35山東紙面服刑村霸被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