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一名18歲的中國留學生在馬來西亞遭綁架并被綁匪勒索虐待的畫面曝光,。這名男生在新加坡留學,4月30日因不明原因入境馬來西亞后被一群男子綁架,。5月2日,該男生在迪拜經(jīng)商的父母收到綁匪發(fā)來的視頻,顯示男生被毆打和勒頸,。綁匪向男生的父母勒索人民幣350萬元,,并威脅如果不支付贖金就撕票并摘取器官。男生的父母沒有支付贖金并趕到當?shù)貓缶?,警方?8小時內(nèi)逮捕了一名嫌犯并救出男生,。
馬來西亞吉隆坡法院于5月14日以“詐騙”和“企圖犯罪”的罪名對當事人葉某及另一名涉案人員、23歲的同伙張某提起訴訟,,認為兩人自導自演了這起“綁架案”,。5月27日,吉隆坡當?shù)胤ㄍヒ越惶婵刈锾崞鹂卦V,。其中一名涉案人員,、23歲的中國籍新加坡國立大學留學生張某當庭認罪,最終被判處罰款17000林吉特(約合人民幣28800元),,若無法繳清罰款,,則須以6個月監(jiān)禁替代。
根據(jù)法庭文書顯示,,張某被指控通過撥打電話及傳送預先錄制的視頻片段等方式,,蓄意欺騙其好友葉某的母親程女士,謊稱葉某已遭人綁架,。為求逼真,,張某傳送給程女士的視頻片段中,葉某臉部濕透,、雙手被反綁,、衣衫不整,嘴巴也被膠帶緊緊封住,,并營造葉某遭掐喉和踩踏等虐待,,企圖營造受害者處境危急的假象。隨后,,張某威脅程女士將“贖金”匯入一個指定銀行賬戶內(nèi),。
在法官阿茲魯?shù)耐忂^程中,張某當庭改變其早前的不認罪立場,,改為承認控罪,。張某因此被裁定為欺騙罪。主控此案的副檢察司曾力促法庭對被告處以具有阻嚇性的刑罰,,強調(diào)被告的行為對多方造成困擾,,并嚴重浪費了法庭及警方的寶貴時間和公共資源。由于張某現(xiàn)已承認交替控狀下的罪行,,控方申請讓本案的第二被告葉某獲得釋放,,但不等于無罪,。控方日后若找到新證據(jù),,仍可重新提控,。
2025年2月4日,菲律賓警方反綁架大隊在其官方社交賬號上發(fā)布通告,,稱當?shù)鼐皆谝淮螆?zhí)法行動中逮捕了涉嫌多起綁架案件的嫌疑人約翰·奧利弗·維蘭紐瓦·庫森
2025-02-06 07:42:04菲律賓綁架案嫌疑人落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