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后,,長沙警方發(fā)布協(xié)查通報,,懸賞10萬元對犯罪嫌疑人朱佳琦進行抓捕。犯罪嫌疑人24歲,,身高170cm左右,,逃跑時上穿深色格子襯衣,,下穿黑色褲子,,腳穿白底黑面運動鞋,騎一輛藍色女式自行車。2021年11月2日凌晨2時許,,民警將朱佳琦抓獲歸案,。經審訊,朱佳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央視新聞報道,,2021年11月3日,,朱佳琦被押解指認現(xiàn)場視頻曝光,。在指認現(xiàn)場,,家屬情緒激動,。
6月22日上午,,女童父親張先生表示,,前幾日接到法院電話說罪犯已經被執(zhí)行死刑。家屬一直的訴求就是執(zhí)行死刑,,他們和罪犯沒有矛盾,法院說是他借了網貸。從家屬處獲取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顯示,,2021年8月,,被告人朱佳琦跟隨父親來到長沙縣星沙地鐵站做水電安裝工作。因欠網貸,,心感煩悶,,同年10月28日,朱佳琦從工地出走,。2021年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游蕩到長沙師范學院附近,在一路口交匯處遇到了被害人張某某,。因張某某的自行車壞了,,朱佳琦幫張某某修車,二人開始交談,。此時,,朱佳琦產生了將張某某殺害的想法,遂以看小兔子為名騙其來到樹林邊,,以殘忍手段致其死亡。最后,,朱佳琦逃離現(xiàn)場,為避免被發(fā)現(xiàn),,將外套丟棄在馬路旁的下水道井中,,并從路邊找了一輛自行車向湘陰、益陽等地逃竄,。2021年11月2日凌晨,公安民警在長沙市雨花區(qū)一網吧將朱佳琦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佳琦因生活不順,,欠下一萬元網貸心生煩躁,,在外游蕩的過程中,,偶遇不滿8周歲的幼女被害人,,見四下無人,為發(fā)泄自己煩躁的情緒,,殘害沒有反抗能力的幼女被害人,并對幼女被害人實施奸淫,,其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法院決定對其不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被告人朱佳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464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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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0:11:14男孩溺水失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