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確保航空運行安全,民航局發(fā)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或被召回型號及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今年以來,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在飛機上起火冒煙事件頻發(fā),。近期多個知名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隱患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也撤銷或暫停了部分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的3C認證,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質量隱患,,給民航安全帶來風險,。
民航局決定在此基礎上按照國際通行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進一步采取嚴格管控措施,并要求相關單位加強組織,、宣傳告知,、嚴格查驗,、改進服務以及做好應急準備等工作。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需加強對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的警示宣傳,,讓旅客了解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和管控政策,,引導他們不攜帶不合格充電寶登機。各機場則應利用廣播,、顯示屏等方式,,在安檢通道、值機柜臺等顯眼位置張貼宣傳資料或增加提示環(huán)節(jié),,廣泛宣傳攜帶充電寶乘機的安全風險及相關政策,。
機場安檢部門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的檢查,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客艙,。同時,,航司與機場應在安檢區(qū)域增派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指引并解釋相關政策,。合理設置充電寶自棄或暫存區(qū),,明確流程,方便旅客處理這些物品,,提高其對政策的理解與配合度,。
此外,各機場還需根據《航站樓旅客便攜式電子設備充電設施建設指南》,,加快航站樓內充電設施的增設與維護工作,,提升充電設備的可用性和可得性,以滿足旅客進出港時的需求,。航空公司和機場還需加強對員工培訓,,確保他們熟悉充電寶安全知識及政策,能夠準確回答旅客詢問,。各單位還需完善鋰電池起火,、冒煙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增強員工的情景意識,、應急反應能力和協(xié)作能力,,確保能在緊急情況下迅速妥善處置。
3月11日,據媒體報道,,民航局飛行標準司于3月10日發(fā)布了一封名為《關于對海航股份開展全面運行安全審計的通知》
2025-03-11 16:08:21民航局對海航開展安全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