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王某旭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民政部門撤銷冒名婚姻登記,,但因超過了起訴期限未被法院受理,。申請再審亦被駁回后,,今年2月,,王某旭和王某芝的堂姐一同走進盤州市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盤州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后,,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檢察官查閱了三方當事人的戶籍信息,詳細詢問了相關人員,,并對結婚登記原始檔案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原始檔案中王某芝的指紋與王某芝(堂姐,,1983年出生)的生物特征不符,,確認王某芝冒用與其同名同姓的堂姐的信息進行婚姻登記的事實屬實。
今年3月20日,,盤州市檢察院就該案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民政局代表及各方當事人參與聽證。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情況,,參會人員一致同意撤銷該婚姻登記,。聽證會結束后,盤州市檢察院向該市民政局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民政局依法撤銷冒名婚姻登記,,并規(guī)范婚姻登記程序,嚴格核實申請人身份信息,,避免類似錯誤再次發(fā)生,。近日,民政局采納檢察建議后,,依法撤銷該冒名婚姻登記,,并對王某芝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婚姻登記的行為依法進行了懲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