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抱女兒蠟像痛哭
打數(shù)場官司欲追女兒遺產 高昂律師費致山窮水盡
自從2003年梅艷芳去世后,,梅媽并沒有因為女兒的香消玉殞而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相反為了自己堅持的公平正義一直在打遺產官司,,意欲爭取到女兒更多遺產,。但在香港進行訴訟的成本非常大,,僅律師費一項也不是梅媽生活費可以負擔的,。
據(jù)媒體報道,,梅媽2004年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又先后控告遺囑執(zhí)行人,、主診醫(yī)師、遺產受益人等,,結果均被法院判決敗訴,。2008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梅艷芳在臨終前訂立的遺囑有效,,判梅母敗訴,,不能得到梅艷芳的近億元遺產。并由梅艷芳遺產支付訴訟費及律師費,。2011年5月,,此案終被法院駁回,再被裁定敗訴,。
至此,,我們會發(fā)現(xiàn)梅艷芳遺產中的一大部分是用于支付梅媽多年累計遺產官司的巨額法院訴訟費及律師費。2009年梅媽自己也曾向法庭透露逾半收入用作還訴債,。后有媒體報道,,信托為了替梅媽還官司債,,將梅媽生活費降至了每月兩萬元,自此生活費大幅削減后梅媽生活開始陷入困境,。
梅媽霸占醫(yī)院床位不愿離開
小編在這里不得不說一句:可憐之人也有可恨之處,,梅媽落到今天這步田地,也是自己“作”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