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fā)展理念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第一百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tài)不落實的;
(二)熱衷于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
(三)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的,。
第一百二十三條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后,,不按照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
(二)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復查決定作出后,,不按照規(guī)定落實決定中關于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的,;
(三)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的,。
第一百二十四條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走,,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五條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