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詞:原來,,秘魯?shù)乃痉w系里,,在最高法院之外還有三個體系,。
第一個是秘魯還有憲法法院,,有權(quán)否決最高法院的裁決;
第二個體系,,是總部位于哥斯達黎加的美洲人權(quán)法院。秘魯是美洲人權(quán)組織成員國,,按照締約規(guī)則,,美洲人權(quán)法院的判決法律效力凌駕于成員國本國之上,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
第三個體系叫做“人身保護令”,,秘魯境內(nèi)公民和外籍人士如果認為人身權(quán)利受到危害,可以隨時向任何一家,、任何一級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訴訟門檻非常低。
解說詞:黃海勇的律師對這個體系非常了解,,各處上訴,。這多個體系,哪一個如果亮紅燈,,引渡都得中止,,只有都準許放行才能引渡。但是,,想要它們同時亮綠燈,,難度是可想而知的,。
賈桂德(中國駐秘魯大使):他提出了二十次上訴,十次提出人身保護令,,兩次訴到了最高法院,,兩次提交到了憲法法院,三次提交到了美洲人權(quán)法院,。這個八年的時間意味著什么呢,?中秘兩國有將近二十個機構(gòu),參與到這個進程,,意味著秘魯方面歷經(jīng)了兩屆政府,,兩任總統(tǒng),五任外長,,十一任司法部長,,十二任內(nèi)政部長。那么對于我們駐秘魯使館而言,,歷經(jīng)四任大使,,四任參贊。
解說詞:這是一場持久戰(zhàn),,三個司法體系交替輪流地讓引渡一再受阻,。首先是黃海勇的律師上訴憲法法院,聲稱同意引渡會危及他的人身安全,。2011年5月,,秘魯憲法法院作出裁決不同意引渡。
徐清(時任中國駐秘魯大使館工作人員):是四票對三票,,最終否決了秘魯最高法院作出的,,同意引渡的咨詢性裁決,當時導致這個案子陷入了很大的困難,。
解說詞:兩家法院意見不一致,,引渡一度陷入停滯。但中國絕不會就此放棄,,經(jīng)過多方努力,,推動黃海勇引渡案在秘魯再次提上議程。而黃海勇一方面上訴到美洲人權(quán)法院,,控告秘魯政府同意引渡是侵害他的人身權(quán)利,;一方面在秘魯各級、多家法院反復提起“人身保護令”訴訟,。其中一家法院不了解情況,,同意將他的羈押變更為監(jiān)視居住,監(jiān)視居住地點居然是在黃海勇弟弟的酒店,,由他弟弟照看,。這家酒店位于利馬老城區(qū)核心地帶,,旅客云集,房間眾多,,借機逃離的風險很大,。中國大使館當即和秘魯方面進行交涉,黃海勇才再次被收監(jiān),,這次他被羈押在安保程度更高的安孔監(jiān)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