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軍事|文史|政務|財經|汽車|文化|娛樂|健康|解夢|趣聞|游戲|佛學|古詩詞|生活|守藝中華|國防軍事|文旅|軍事APP|頭條APP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稅降費,、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和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各項要求,,國家稅務總局繼2018年底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后,,于2019年3月8日印發(fā)《關于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的決定》,,公布取消15項主要涉及稅收優(yōu)惠辦理的稅務證明事項,。取消事項具體包括哪些,?取消后如何辦理,?戳圖了解↓
陳冬,、陳中瑞,、王杰 神舟二十號航天員確定!
重慶首發(fā)圖定中亞班列
震撼,!小伙手工制作760多個海軍艦艇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