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網
設為書簽Ctrl+D將本頁面保存為書簽,,全面了解最新資訊,方便快捷,。
軍事APP
在“港區(qū)國安法”立法提出后,,一眾反對派政客隨即張皇失措,有的立即表示自己從來不是“港獨派”,從不會勾結外國勢力,,有的甚至忽然“中國人”起來,,對于這些人當然要聽其言也要觀其行,但還有一些人卻是鐵了心要做外部勢力干預港事的棋子,。例如“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儼然一副美國“代言人”的派頭,自甘墮落成為美國的“傳聲筒”,,跳出來表示會繼續(xù)走“國際路線”,,勾結外部勢力干預港事。
香港《大公報》評論說,,黃之鋒的行為已經違反“港區(qū)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qū)事務”兩宗罪,。黃之鋒與外國勾結已是證據(jù)確鑿,他自己也承認,。而他勾結外國制裁的目的,,就是要推翻香港以至中央政權。黃之鋒如此囂張?zhí)魬?zhàn)“港區(qū)國安法”,,一方面是要測試,、挑戰(zhàn)香港的執(zhí)法底線,另一方面是自恃有美國撐腰,,執(zhí)法機構不敢奈他何,,所以他才會如此猖狂。
香港《大公報》評論說,,“在美國正式制裁之日,,就是讓黃之鋒等‘漢奸’伏法之時。黃之鋒以為美國是他的‘保護傘’,,只是一廂情愿,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以及永遠沒有資格再參加香港的任何選舉,。”
“港區(qū)國安法”關鍵不單在于立法,,更在于執(zhí)法,,從而形成法律的阻嚇力,令禍港者不敢輕言造次,。有一點是堅定而明確的,,香港必須和國家站在一起。一意孤行威脅國家安全的人只能成為讓人唾罵的歷史罪人,。(文丨知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