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因其身份的特殊性
成為民法典編纂過程中
備受關注的人群,。
今天,小編就用一些真實案例
帶您認識和了解一下民法典
和青少年到底有怎樣的關系,。
一起來看看民法典
是如何為青少年保駕護航的吧~
校園欺凌案
案件:
2021年8月14日,,有網友發(fā)布視頻稱,安徽歙(shè)縣有多名女生在廁所霸凌另一名女生,。視頻中先后有兩名女生站出來扇某一女生耳光,,其中一人連續(xù)擊打20下,打完后還慫恿其他女生,,并稱“出了事我扛著”,。過程中有女生幫忙計數,另有一名女生在旁拍攝,。后經歙縣警方調查,,網傳未成年人欺凌視頻內容屬實。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對王某某等10名違法行為人的尋釁滋事行為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述評:
在校園欺凌案件中,欺凌者本人往往也會付出代價,。
未成年人犯罪,,會輕判但不等于不判。簡單以為“未成年”是免罪金牌的,,應該要醒醒了,。在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對于部分犯罪,,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12周歲,。
還有人認為不構成刑事責任就沒關系,這種觀念也是錯誤的,。實際上,,校園欺凌者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責令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等處罰,,必要時送專門學校或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民法典對校園欺凌有新規(guī)定,具體體現在人格權的相關規(guī)定中,,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