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趙志紅父親坐在炕邊休息,。每次提到趙志紅,,他都會不斷地嘆氣。新京報記者 周崗峰 郭鐵流 攝
新京報訊 (記者周清樹 范春旭)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今天起開庭審理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據介紹,,有關趙志紅搶劫、盜竊犯罪部分于上午9點半起依法公開審理,,預計半天;故意殺人,、強奸犯罪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將于下午2時30分開始不公開審理,,將依法不公開審理,預計兩天半,。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布,經對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將于1月5日對此案開庭審理,。
“呼格案”再審判決書沒有對“4·9”女尸案中女子遇害經過進行敘述。
“4·9”女尸案在2006年11月,,呼和浩特中院對趙志紅系列案件不公開審理時,未被公訴,,趙志紅當庭對此提出質疑,,之后休庭至今,。
1972年出生的趙志紅,,是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人,。2005年,落網后的趙志紅主動交代了數十起案件,,其中包括發(fā)生于1996年的呼和浩特“4·9”女尸案。但該案在當年即已宣布“破案”,。報案者、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并被執(zhí)行死刑。
“呼格案”分水嶺
趙志紅落網,,是呼格吉勒圖案(以下簡稱“呼格案”)的分水嶺,。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廠一女廁內發(fā)生強奸殺人案,,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并在62天后被執(zhí)行死刑,。
2005年,,趙志紅在呼市新城區(qū)一家幼兒園被抓獲,。
曾經詳細看過案卷的內蒙古政法系統一位官員稱,,警方每次訊問趙志紅,,他都主動交代十幾起案子。警方最終落實了27起案件,。
警方認定,,從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的10年間,趙志紅搶劫,、強奸,、殺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強奸后殺人未遂,,有11名女性遭強奸殺害,,最年幼者12歲。
其中,,趙志紅犯的第一起強奸殺人案便是“4·9”女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