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目前針對毒駕是如何處理的?
公安部禁毒局有關負責人:由于目前毒駕行為尚未列入刑法,公安機關對于發(fā)現(xiàn)的毒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只能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的交通肇事罪進行量刑。尚未發(fā)生肇事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對吸毒行為本身進行處罰或注銷駕駛證件,即“不肇事不擔刑責”,因此,,與酒駕行為的法律后果相比,明顯偏輕,,達不到震懾效果,,無形中會助長吸毒駕駛行為的存在。毒駕已經是一個不能忽視的社會問題,,毒駕行為入刑亟待解決,。其實,世界上很多發(fā)達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日本、新加坡等都對毒駕行為采取“零容忍”原則,,不論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法律規(guī)定不僅要接受罰款而且要承擔相應的監(jiān)禁等刑事責任。
京華時報:毒駕入刑的必要性是什么,?
公安部禁毒局有關負責人:推動毒駕入刑,,一方面可以遏制此類交通事故的繼續(xù)發(fā)生,通過修改危險駕駛罪的罪狀設計,,用刑法規(guī)定毒駕行為,,從而彌補我國交通肇事刑事立法的缺陷和不足,切實維護公共道路交通的安全,。另一方面,,毒駕入刑可以提高吸毒人員對毒駕的危害性認識,引起足夠重視,避免主觀上放任毒駕所導致危害后果,。毒駕入刑對于建立高效,、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深度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和社會價值。
京華時報:毒駕入刑目前進展到什么地步,?
公安部禁毒局有關負責人:目前,國家禁毒辦,、公安部就“毒駕入刑”問題已經與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進行多次溝通,赴各地開展調研,,研究論證毒駕行為的法律適用意見,,推動刑法修訂案中增加關于毒駕的相關條款,解決罪行與罰則不相適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