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一提法和觀點蘇海南也表示贊同:“當初設(shè)計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出發(fā)點是好的,但實施的結(jié)果是收入高的或中等以上的,、有房的有,,收入低的、沒房的,,反而沒有,,進而擴大了收入和財產(chǎn)分配不公的差距,不如結(jié)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合理提高各類員工特別是低收入員工工資水平的基礎(chǔ)上取消,。”
但是,,也有學(xué)者反對取消住房公積金,。
在徐迅看來,一個制度存在肯定有它的理由,不可能隨意地廢除,,要調(diào)查研究以后才能決定是否取消,,因為這涉及到每個人的住房保障?!捌胀ü珓?wù)員從工資里每個月扣了這么多年,,單位也補貼這么多年,雖然數(shù)額不是很大,,但是畢竟是每個人的辛苦錢血汗錢,,如果取消了,這筆錢怎么辦,?如何補償,?住房公積金涉及到民生和百姓根本利益,不能太輕率,?!?/p>
公積金屬于個人的私有財產(chǎn)?!稐l例》第一章“總則”第三條規(guī)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p>
如果要取消住房公積金,,將涉及到修法。
蘇海南向《中國經(jīng)濟周刊》提出了他的想法: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個人財產(chǎn),,不能動,,單位繳存的部分按《條例》的說法也是歸個人所有,但這個制度是有缺陷的,。事實上,,有錢的單位、有錢的個人因個人公積金錦上添花,,沒錢的單位,、沒錢的個人是雪中沒人送炭,這種不合理的利益關(guān)系需要打破,。
“建議個人繳納的部分就別動了,,今后可研究將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用以充公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如果此路徑具有可行性,,需要相應(yīng)研究修改《條例》后再穩(wěn)妥實施,。”蘇海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