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wǎng)2月20日消息,,香港律政司司長及行政長官就4名議員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的宣誓提司法覆核案,,4名議員今表示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的法緩被拒。三人就被拒法援的結(jié)果提出上訴,,今早被香港高等法院駁回,。
羅冠聰(左二)和劉小麗(右一)。海外網(wǎng)資料圖
據(jù)香港文匯報消息,,去年10月12日,,在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上,劉小麗用十三分鐘龜速完成宣誓,,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詞內(nèi)容,羅冠聰以反問音調(diào)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梁國雄高舉黃傘,、宣誓后又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道具。律政司入稟時指四人宣誓時的表現(xiàn)不真誠和不莊嚴(yán),,要求高等法院根據(jù)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四人宣示無效,,并取消四人議員資格。
劉,,羅,,姚,梁議員資格司法覆核案原定于今年2月8日開審,,因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三人申請法援被拒,,四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將聆訊押后,,案件押后至3月1日至3日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