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負(fù)責(zé)“占中”清場的7名香港警察,,今天全部被判入獄兩年,。這個判決,讓法庭外的一些香港市民當(dāng)場痛哭失聲,。另一邊,,“占中”支持者和反對派媒體一片歡呼。
“占中”是大規(guī)模違法行動,,香港警察在“占中”79天里,承受著違法占道者雨點般的言語辱罵,、肢體沖撞,、雨傘戳刺、尿液噴灑,,辛苦萬分地連續(xù)作戰(zhàn),,為香港立下汗馬功勞。如今,,“占中”者普遍獲輕判,,警察卻鋃鐺入獄,賠盡前程,,是什么道理,?
讓人淚崩的判決
我們來看看這個案子。
2014年10月14日晚,,幾百名違法“占中”示威者沖上馬路,,用鐵柵欄,、裝滿水的大型塑料障礙物和水泥磚塊,堵塞連貫香港島東西的干道——龍和道,。次日凌晨,,警方動手清除路障,遭示威者抵制,、糾纏和推撞,,其間,被稱為“大狀黨”的香港反對派成員曾健超向警員淋潑液體,,之后拒捕,。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
2015年10月,,曾健超和7名警員分別被起訴,。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襲警和拒捕罪,,被判監(jiān)5周,,因刑期短而獲保釋。香港警隊內(nèi)部力挺7人,,為他們籌得1000萬港元,,協(xié)助聘請“星級大狀”應(yīng)戰(zhàn)。
2月14日,,7名警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并須立即收押。今天(17日)早上,,英國法官杜大衛(wèi)判刑時稱控罪嚴(yán)重,,以兩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初犯,、服務(wù)社會,、失去長俸及處理“占中”時承受壓力,額外減刑半年,,總刑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