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負責“占中”清場的7名香港警察,今天全部被判入獄兩年,。這個判決,,讓法庭外的一些香港市民當場痛哭失聲。另一邊,“占中”支持者和反對派媒體一片歡呼。
“占中”是大規(guī)模違法行動,,香港警察在“占中”79天里,承受著違法占道者雨點般的言語辱罵、肢體沖撞,、雨傘戳刺,、尿液噴灑,辛苦萬分地連續(xù)作戰(zhàn),,為香港立下汗馬功勞,。如今,“占中”者普遍獲輕判,,警察卻鋃鐺入獄,,賠盡前程,是什么道理,?
讓人淚崩的判決
我們來看看這個案子,。
2014年10月14日晚,幾百名違法“占中”示威者沖上馬路,,用鐵柵欄,、裝滿水的大型塑料障礙物和水泥磚塊,堵塞連貫香港島東西的干道——龍和道,。次日凌晨,,警方動手清除路障,遭示威者抵制,、糾纏和推撞,,其間,被稱為“大狀黨”的香港反對派成員曾健超向警員淋潑液體,,之后拒捕,。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
2015年10月,,曾健超和7名警員分別被起訴,。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襲警和拒捕罪,,被判監(jiān)5周,因刑期短而獲保釋,。香港警隊內部力挺7人,,為他們籌得1000萬港元,協(xié)助聘請“星級大狀”應戰(zhàn),。
2月14日,,7名警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并須立即收押,。今天(17日)早上,,英國法官杜大衛(wèi)判刑時稱控罪嚴重,以兩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初犯,、服務社會,、失去長俸及處理“占中”時承受壓力,額外減刑半年,,總刑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