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受賄、破壞選舉一案,。
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底至2013年1月,被告人王陽利用擔任撫順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中共鞍山市委副書記、鞍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中共阜新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營,、職務調整,、獲選省人大代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91萬余元,。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王陽為當選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利用擔任中共阜新市委書記等職權和影響,,采取給予財物、打招呼等方式拉票賄選,破壞正常選舉活動,,情節(jié)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破壞選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陽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王陽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王陽的親屬、全國,、黑龍江省,、大慶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央視記者奚丹霓侯西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