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積極溝通獲得理解。理清訴求后,,基層干部再面對違建相對人自認為的“理”,應當堅持換位思考,多用耐心,、微笑,、暖語拉近情感和心理距離,,本著和相對人交朋友的原則講政策、講法律,,以期用柔性手段實現拆違的剛性要求,。
第三,系統(tǒng)梳理問題癥結,,統(tǒng)籌協調精準施策,。針對政策不銜接、配套不完善,、資源不夠用等問題,,基層政府應理性分析每位相對人的訴求,在依法依規(guī)的前提下,,用活,、用足、用好政策,,平穩(wěn)有序推進工作,,讓違建的責任主體從“被動執(zhí)法”走向“主動退出”,堅決不能出現拆違導致困難群體流離失所等問題,。
第四,,及時跟進規(guī)劃建設,,建立聯動維護公平。對于違建易反彈的問題,,基層政府應當及時跟進規(guī)劃建設,,把違建拆除后空間用于留白增綠,用于生活性服務業(yè),,用于發(fā)展新業(yè)態(tài),確保公眾第一時間感受到拆違帶來的整潔和便利,。同時,,基層政府應將違法建設行為與誠信體系建設掛鉤,,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拆除違法建設既是為了群眾,,也要依靠群眾,。如果每一名基層治理者都能把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統(tǒng)一起來,,就能把全力支持拆違工作變?yōu)槿罕姷淖杂X行動,就能獲得更優(yōu)化的社會效益,、政治效應,形成黨群齊心、上下同欲的生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