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全國法院立案登記制改革兩年來的主要情況,。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全國法院登記立案數量超過3100萬件,,當場立案率超過95%,上海,、重慶,、寧夏等地超過98%,。“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門檻”問題基本根除,。下一步,,最高法將出臺司法解釋,防范和懲治惡意訴訟,、無理纏訴,。
登記立案數12個地區(qū)超百萬件
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廳副廳長甘雯介紹,北京,、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四川等12個地區(qū)登記立案數量超過100萬件。其中,,江蘇,、廣東、浙江登記立案數量超過200萬件,。
面臨問題虛假惡意訴訟浪費資源
但立案等級制改革實行以來,,也面臨不少問題:人案矛盾進一步加劇,;窗口釋明難度增大,;“送達難”問題逐漸凸顯;新類型案件審理執(zhí)行難度加大,;多元化解、訴調對接和繁簡分流尚未全面落地,;部分當事人對登記立案認識存在偏差,;濫用訴權現象更加突出等。
甘雯說,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是伴隨著立案登記制改革產生的新問題。司法資源是一個稀缺資源,,如果大量的司法資源去應對大量的濫訴和惡意訴訟,、無理纏訴,有限的資源就無法用在刀刃上,,立案登記制改革就沒有辦法得到有效的實施,。
司法依據曾有規(guī)定不予立案情形
最高法2015年發(fā)布《關于登記立案若干規(guī)定》司法解釋第十條已經規(guī)定,對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可以不予登記立案的,,其中包括違法起訴,起訴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還有一些甚至可能破壞國家領土完整、危害國家主權等等這樣的一些訴訟,,可以不予登記立案,。下一步,還要出臺關于防范和懲治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的司法解釋,,從立案的角度如果發(fā)現這樣的情況不予立案,如果在訴訟中發(fā)現要駁回起訴,,甚至要予以制裁,。
案件類型刑事自訴同比增60%
民事案件同比上升25.15%。其中,,河南,、云南等7個地區(qū)增幅超過50%以上。增幅最高的為陜西,,達86.46%,;其次為云南,達63.81%,。
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4.24%,。其中,河北,、山西等9個地區(qū)增幅超過1倍,。增幅最高的為西藏,超過6倍,;其次為上海,,上升近1.8倍,。
刑事自訴案件同比上升60%以上。其中,,上海,、浙江等9個地區(qū)增幅超過1倍。增幅最高的為河南,;其次為河北,。
執(zhí)行案件同比上升55.79%。其中,,江西,、重慶等9個地區(qū)增幅超過70%。增幅最高的為陜西,,超過1.2倍,;其次為湖南,達89.13%,。
國家賠償案件同比上升102.07%,。其中,天津,、遼寧等7個地區(qū)增幅超過2倍,。最高的為貴州、寧夏,,增幅超過11倍,;其次為天津、陜西,,增幅超過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