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煥寧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
日前,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煥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jīng)查,楊煥寧同志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背離黨性原則;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煥寧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監(jiān)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楊煥寧簡歷
楊煥寧,,男,漢族,,1957年03月生,,山東安丘人,1975年10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在職研究生畢業(yè),法學博士,。
1975年10月至1978年06月在山東省聊城縣朱老莊公社插隊,;
1978年06月至1979年09月解放軍濟南軍區(qū)空軍四站修理廠工人;
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在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yè)學習,;
1983年08月至1989年12月任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辦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員(其間:1986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中央黨校培訓部研究生班學習);
1989年12月至1993年02月任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間:1992年02月至1993年02月掛職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3年02月至1996年05月任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
1996年05月至2001年01月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黨委委員兼辦公廳主任,;
2001年01月至2003年03月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1997年09月至2001年07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學習),;
2003年03月至2005年01月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中央新疆工作協(xié)調(diào)小組成員,,中央西藏工作協(xié)調(diào)小組成員,,中央對外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成員(2004年05月);
2005年01月至2008年05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8年05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至2015年10月),;
2009年兼中央維護穩(wěn)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任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11月兼任國務院安全生產(chǎn)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