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在四部委的條文中有非常明確的認定,,只要有阻撓,或者有形式上最后導致結果上有阻撓的行為,都會被記為違規(guī)。我覺得有兩方面的政策需要做一些細化,一方面是公積金額度,,因為現在一些開發(fā)商不愿意購房者用公積金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公積金額度不夠,這樣購房者就需要混合貸款,周期更長,。各地應盡量在政策和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增加貸款額度的上限,同時豐富公積金資金來源,。第二是審批時間要縮短,,對于開發(fā)商來說,放款周期有保證,,大部分開發(fā)商也會愿意選擇用公積金做貸款,。”
消費者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如果遇見開發(fā)商等這樣的違規(guī)行為,,張大偉建議消費者做兩個準備,“一是記錄下開發(fā)商一些引誘性或者拒絕的語言,,比如不給優(yōu)惠,、提高房屋價格、優(yōu)質房源不賣給公積金貸款客戶的表述和語言,,要記錄下來作為證據,。第二是很多購房者怕麻煩,開放商不允許使用,,消費者就選擇默認使用商貸?,F在既然有政策支持,可以選擇向有關部門做投訴,,只要證明他違規(guī)了,,這種小動作他也就不敢再做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