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之鋒或隨時入獄稱心情復雜 網友:現(xiàn)在知道怕了?)
海外網1月16日電 香港終審法院今日(16日)開庭處理“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學聯(lián)前秘書長周永康暴力沖擊特區(qū)政府總部案上訴,決定押后頒判詞,3人可保釋直至頒判詞。被告之一黃之鋒除此案外,,另將面對明日“占旺”藐視法庭案判刑,。黃之鋒今早表示,,自己有可能即時入獄,,心情復雜。有網民怒斥,,現(xiàn)在才知道怕,,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據港媒消息,,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于2014年非法“占中”前夕發(fā)起沖擊特區(qū)政府總部東廣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上訴庭改判他們入獄6至8個月。三人就上訴庭判刑時有否修改原審的事實裁斷等議題上訴,,今早10時在終審法院開庭處理,。
三人進入法庭前(圖源:港媒)
三人進入法庭前見記者,,羅首先發(fā)言,指相信終審法院的法官會給予案件公正,,又表示三人已做好心理準備,,坦然面對判決。
黃之鋒則表示,,今明有兩單判決,,將接連兩天面對有機會即時入獄的判決,心情是復雜,,是很大的挑戰(zhàn),,但提醒坦然面對判決,自己希望明天是走在街頭步入法庭,,而非由囚車押送進法庭,。
該案今日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鄧國楨,、霍兆剛及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勛爵審理。終院法官指,,當時3人與示威者爬過很高的圍欄且跳下,,有人受傷,情況并非“非暴力”,,如真要做到“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可舉高雙手,,不強行前進,,料不會被捕,若被捕媒體亦會大肆報道,,他們亦會得到更多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