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shù)獎獲得者,、陸軍工程大學教授錢七虎,,將800萬元獎金全部捐獻出來,,成立基金會,,重點資助更多品學兼優(yōu)的貧困家庭子女有學上,、上好學,。談及捐獻的初衷,,錢七虎說:“我就是在國家的資助下成長成才的,,現(xiàn)在很多貧困學生,如果能像我一樣完成學業(yè),,將會給國家作出更大貢獻”,。
錢七虎捐贈800萬獎金,引發(fā)熱議,。有人稱其“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也有人不贊成其捐贈,,認為把獎勵捐贈出來,,就失去了獎勵的意義。而其實,,對于錢老捐贈,,不必過于拔高,過于拔高,,就可能出現(xiàn)用道德綁架捐贈的問題,,干涉他人的“個人支配”,而不贊成捐贈者恰恰擔心的就是出現(xiàn)過于拔高之后的“強捐”輿論,,而并非覺得捐贈本身不好,。對此,必須形成尊重獲獎者“個人支配”的輿論氛圍,才能更好地理解國家將最高科學技術(shù)獎勵全部歸科學家所有并自主支配的用意,,這才是社會的進步,。
今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shù)獎的獎金提高到800萬元,,已經(jīng)超過諾貝爾獎的獎金額,,并明確這800萬元完全歸獲獎者個人支配,不再要求將部分獎金用于科學研究(此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shù)獎的獎金為500萬元,,但只有50萬元歸獲獎者本人,另外450萬元則用于支持開展科學研究),。這種把獎金全部給本人,,且由本人支配的做法,體現(xiàn)了獎勵的價值,。
而既然是由本人支配,,那么,本人怎么開支這筆錢,,就屬于本人的自由,,可以用來購房,也可以用來購車,,還可以用于捐贈,。社會要尊重獲獎者個人支配的權(quán)利,不能對個人支配進行道德化評價,,把自己的好惡強加給獲獎者。比如,,如果獲獎者把獎金用于捐贈,,就認為其品德高尚,這就給沒有捐贈的獲獎者道德的壓力,;而如果獲獎者把獎金用于購房,、購車,有人就覺得獲獎者追求物質(zhì)享受,,加以批評進行質(zhì)疑,,這就是對獲獎者的嚴重不尊重。這類問題在之前就曾發(fā)生過,。某位科學家逛車展看豪車,,引起一些“噴子”的圍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