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婦女權益保障問題備受關注,,正在修法過程中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也因此成為輿論焦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于去年12月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審,12月24日開始在全國人大網(wǎng)上公開征求意見,。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罕見地收到了社會各界42萬余條法律意見,參與人數(shù)高達8萬余人,。
相比之下,,同期征求意見的其他法律草案,只有幾十到數(shù)百不等的參與人數(shù),。
這部草案引起的關注度由此可見一斑,,公眾將空前高漲的熱情傾注至婦女權益保障之中。
違法成本太小問題待解
《婦女權益保障法》自1992年正式出臺實施以來,,無疑在提高婦女的地位,、保障權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這部法律也被指過于原則,,對其內(nèi)涵、形式,、加害人責任,、具體的處罰程序沒有具體詳細的說明和規(guī)定。
“現(xiàn)行法律中,,的確有許多條款為宣示性的,,而法律能否發(fā)揮其效果,需要關注到法律責任是否明晰,,對于相關問題的處置機制是否明確,、完善?!?/p>
長期致力于女性權益研究的西南政法大學人權法學教授趙樹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此評價,。
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律師呂孝權告訴記者,,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根據(jù)《婦女權益保障法》判案不多,原因是這部法律太過原則性,,缺乏可操作性,。
而此次修法力度之大、修法內(nèi)容之廣前所未有,。
現(xiàn)行《婦女權益保障法》共9章61條,,修訂草案修改48條、保留12條,、刪除1條,,新增24條,修改后共9章86條,。
由于修改力度很大,,被認為是“廢舊立新”,。
草案不僅就近年來熱點議題如職場性別歧視、性騷擾,、農(nóng)村婦女財產(chǎn)繼承權等問題作出明確回應,,甚至細化至對諸如家庭PUA,女性家務勞動經(jīng)濟補償,,女性廁位,、母嬰室數(shù)量等生活細節(jié)給予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