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居民醫(yī)保不是強制參保,。過去,,部分人員選擇性參保繳費,,健康時不參保不繳費不作貢獻,生病時參保繳費享受別人的貢獻,。目前次均住院平均報銷4437元,,如果不設置待遇等待期,越來越多人會選擇生病后才繳幾百元參保,,最終損害的是全體參保人的利益,。因此,著眼制度長期可持續(xù),,需要對斷繳人員和未按時參保人員設定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里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醫(yī)保將不予報銷,。實踐也證明了待遇等待期設定的必要性,。
斷繳后再參保
固定等待期為3個月,
允許通過繳費修復變動等待期
待遇等待期是如何規(guī)定的,?
指導意見設置了“兩個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變動等待期。明確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yī)保集中參保期參保或未連續(xù)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xù)參保的,每多斷繳1年,,在3個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礎上再增加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考慮到參保人實際情況,,指導意見還提出,,允許參保人通過繳費修復變動等待期,繳費參照當年參保地的個人繳費標準,,每多繳納1年的費用可以減少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連續(xù)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以后的變動等待期不少于3個月,,加上原有3個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6個月,。等待期具體標準由各省份根據(jù)自身情況確定,。以湖南省的規(guī)定為例,假如一個人連續(xù)6年未參保,,再次參保的待遇等待期計算如下:3個月固定等待期+變動等待期(斷繳年份-1)=8個月,,即再次參保后,,需等8個月才能享受報銷待遇。當然,,這個人可通過繳費來修復變動等待期,,若繳納2年的費用,則等待期縮短為6個月,。但由于他連續(xù)斷繳超過4年,,即便修復,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加起來最少也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