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修改限定性凈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為適應實務需要,,我們簡化了限定性凈資產的重分類要求,,將民非組織發(fā)生的各項收入和費用區(qū)分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核算,期末將限定性收入和費用直接結轉至限定性凈資產,,取消了限定性凈資產在使用時重分類為非限定性凈資產的要求,。修訂后的會計處理方法,更有助于會計人員理解和操作,,提高會計核算效率,。
二是修改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將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和成本法核算修改為統(tǒng)一用成本法核算,,并增加相關披露要求,。主要考慮是民非組織更加關注可用于各類項目支出的貨幣資金,成本法加計提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方法更加符合民非組織的業(yè)務特點和管理要求,。民非組織的資源提供者向民非組織投入資源不取得經濟回報,,沒有所有者權益的概念,成本法更符合民非組織的特征,。同時,,我們增加相關披露要求,單獨反映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或發(fā)生的凈虧損,,充分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是修改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內容??紤]到管理費用和資產減值損失二者性質不同,,我們將資產減值損失從“管理費用”科目的核算內容中單獨出來,增設“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3.刪除合并報表要求,。
實踐表明,,民非組織的會計信息使用者目前沒有對合并報表會計信息的使用需求,主要關注個別報表中的會計信息,,所以在本次修訂中刪除了要求民非組織編制合并報表的規(guī)定,,與之相關的信息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強披露。
問:財政部門將如何做好《民非會計制度》的實施指導工作,?
答:《民非會計制度》將于2026年1月1日起在民非組織施行,,我們將開展以下工作,推動《民非會計制度》有效貫徹實施:一是及時出臺相關新舊會計制度銜接規(guī)定,,為民非組織執(zhí)行《民非會計制度》提供政策保障,,確保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銜接、平穩(wěn)過渡,。二是聯(lián)合民政等部門組織開展《民非會計制度》的培訓,,使民非組織盡快熟悉和掌握新制度,確?!睹穹菚嬛贫取酚行涞貙嵤?。三是跟蹤關注《民非會計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回應實施中的實務問題,,加強實施指導,,提升《民非會計制度》執(zhí)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