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副局長的“三副面孔”
惠州市旅游局原副局長姚春明嚴重違紀問題剖析
姚春明1963 年出生于一個普通農(nóng)民家庭,,通過自身努力和組織的培養(yǎng),,從廣東省惠東縣稔山鎮(zhèn)供銷社一名普通職工干起,逐步成長為鐵涌鎮(zhèn)黨委書記,、縣建設局副局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惠州市旅游局副局長,。
姚春明的仕途可謂順利,,但他卻未加珍惜,當上領導之后,,他思想逐漸起了變化,,一步步滑入違紀的泥潭,在其墮落之路上演繹著多面人生,。
生財有道的“姚老板”
1997年,,姚春明擔任惠東縣鐵涌鎮(zhèn)黨委書記,手中有了權(quán)力,,對他奉承,、巴結(jié)的人開始多了起來,一些老板也會時不時給他送點紅包禮金,,他總是來者不拒,。
2003年,姚春明當上惠東縣建設局局長,,與開發(fā)商,、包工頭接觸多了起來,每每看到他們吃喝玩樂,,揮金如土,,姚春明內(nèi)心就很不平衡,總覺得自己手握大權(quán),,卻不如這些老板活得風光自在,。
思想慢慢蛻變的姚春明,追求金錢的欲望越來越強烈,,竟在手中權(quán)力上琢磨起“生財之道”來。
2004年,,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陳某華為得到姚春明關照,,將一塊市值約68萬元的土地以30萬元轉(zhuǎn)讓給姚春明,。不久,姚春明投桃報李將陳某華的某項目列為縣招商引資項目,,并給予費用減免,。為感謝姚春明,陳某華又送了一塊540.73平方米的土地給他,,該土地后來被姚春明轉(zhuǎn)賣,,凈得200余萬元。
2005年,,縣建設局主持惠東縣環(huán)城南路工程,,老板楊某新找到姚春明請他在競標上“照顧一下”,姚春明欣然應允,。為了感謝姚春明,,次年4月,楊某新請姚春明一家去日本,、韓國旅游,,所需旅游費5.12萬元由楊某新支付,另外還送了10萬港幣作為購物費,,姚春明喜滋滋地收下了,。
2006年,姚春明當上惠東縣副縣長,,分管“農(nóng)林水”工作,。2008年,該縣準備實施基本農(nóng)田保護示范區(qū)的水利工程,,老板陳某得知這個消息,,就找到姚春明,表示很想承接該項目,,事成之后定有重謝,。這么好的發(fā)財機會姚春明自然不會錯過,他多方打招呼,,為陳某一路掃清障礙,。2012年,姚春明的“付出”得到了“回報”,,收到陳某重謝的100萬元,。
經(jīng)查,從1997年至2016年,,姚春明先后收受縣農(nóng)業(yè)局等56個曾分管的單位,、17名曾分管干部、47名企業(yè)老板所送的紅包禮金共計人民幣568.6萬元,、港幣19萬元,。
食髓知味,,金錢的誘惑讓姚春明欲罷不能。他不僅坐等別人送錢,,還親自下海撈錢,,體驗了一把“姚老板”的無限風光。2005年,,姚春明以大舅子陳某的名義與其他兩名開發(fā)商一起合股成立公司,,經(jīng)營期間,姚春明賺得531.5萬元,。
大肆收受他人錢財,,卻錯認為是地位提升的體現(xiàn);與朋友合伙經(jīng)商辦企業(yè),,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還以為是找到了生財?shù)拈T路。此時的姚春明已經(jīng)被貪欲沖昏了頭腦,,在斂財?shù)牡缆飞弦宦房癖?,注定奔向的是一條不歸路。
升官心切被忽悠的“姚糊涂”
手中的權(quán)力讓姚春明嘗到了甜頭,,在他看來,,權(quán)力越大,攫取的金錢和利益就會越多,。于是,,姚春明對權(quán)力的欲望一天比一天強烈,最終上演了一出近乎瘋狂又極其諷刺的跑官要官終上當受騙的鬧劇,。
2011年,,惠州市、縣,、鎮(zhèn)三級換屆,,為了能在縣級換屆中當上縣長,姚春明四處活動,?;輺|縣獅子島酒店老板賴某夫婦看穿了他的心思。
一天,,賴某對姚春明說:“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林某我們很熟悉,,關系很好,愿意為你‘牽線搭橋’,,他能夠在此次換屆中幫你提拔為正縣長,。”姚春明聽后心花怒放,他與賴某夫婦交往多年,對這番話深信不疑,,就說:“那先謝了,,事不宜遲,麻煩你們盡快和林部長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