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毫不客氣地指出“法院公安一家親是暴力之源”:“法院和公安機關兩者權力是互相獨立的,而在接到記者報警時,,當?shù)嘏沙鏊窬c法院相關人員的關系顯得‘曖昧難明’,,其做法顯然不合‘法規(guī)’。毫不客氣地說,,就是因為有了派出所民警這樣的‘偏袒’,,當?shù)胤ㄔ合嚓P人員才敢于肆無忌憚對記者動手。”
不管如何,,事件目前正在調(diào)查中了,。而回到事情的原點,針對“一個案子兩個判決書”的問題,,法院的相關負責人說是“上網(wǎng)的時候沒有嚴格把關,,這個是草稿,可能是寫失誤了”,。如此草率烏龍的回答,,實在讓人有些無語。
“法院人員打記者,,豈不是做賊心虛,?”中國江西網(wǎng)并不輕易相信這樣的解釋,“如果真的是這樣,,法院為何不向閆先生說明真相,?為何工作人員又會在‘領導的授意’下暴打記者?又為何當時趕來的民警也是趾高氣昂的偏向法院,?這一系列的說法和行為,,都讓人覺得法院有‘做賊心虛’之嫌。”
荊楚網(wǎng)接著聯(lián)想開來:“近年來,,各地司法機關加大了對爭議較大案件的重審工作,,一些典型的案件得到了重新判決,,糾正了一批冤假錯案,體現(xiàn)了有錯必糾的司法精神,,老百姓對此也給予點贊,。而鹿邑法院面對自身導致的鴛鴦判決書,為何不能及時糾正,,及時向當事人及社會作出解釋,?這也是最值得反思的地方,是顧及法院自身臉面還是害怕上級追責,,更或是根本就不想向老百姓承認自己的錯誤,,該法院應該心知肚明。”
法院是否心知肚明,,我們尚且不知,。但事實證明,如果碰到問題遮遮掩掩,,防火防盜防記者,,簡單粗暴地對待媒體甚至群眾,往往會付出更大的成本,。
有心人稍加搜索,,發(fā)現(xiàn)了一則《河南法制報》在11月23日刊發(fā)的報道
“日前,鹿邑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齊梅英結合法院工作實際,,以‘嚴格遵守黨內(nèi)法規(guī)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為主題,給全體干警上了一堂生動的黨課,。
齊梅英說,,要將學習貫徹‘兩會’精神與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縣委中心工作結合起來,,樹立大局意識,,切實踐行各項工作部署,展示法官形象,、傳播正能量,,以踏實的工作成效回應群眾期待。”
展示法官形象,、傳播正能量,,說得都很好這樣的生動一課,幾乎要讓人疑心動粗場面發(fā)生在另外一個地方,??磥恚嬲汛缶忠庾R落到實處,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不負群眾和社會期待,,鹿邑法院要做的還不能僅僅是一堂黨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