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南大學原副校長胡鐵輝獲刑六年
紅網長沙2月4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鄭濤 通訊員 曾妍)近日,湖南高院對中南大學原副校長胡鐵輝受賄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胡鐵輝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辦案機關扣押被告人胡鐵輝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一審法院認定:1998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胡鐵輝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務共計折合人民幣180.7946萬元,,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工程變更,、食堂承包,、藥品采購、設備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
湖南高院認為,,上訴人胡鐵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胡鐵輝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巨大,。胡鐵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受賄事實,,認罪態(tài)度好,,胡鐵輝的家屬積極代為退繳贓款,對胡鐵輝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一審法院根據胡鐵輝的犯罪數額,、情節(jié)、社會危害和悔罪表現,,已經對其從輕處罰,。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