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張立勇:政府應兜底救助見義勇為者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河南團召開會議,,審議民法總則(草案)。審議過程中,,代表們發(fā)表了自己的認識及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長張立勇:
訴訟時效應定為5年
張立勇認為,,這次的民法總則(草案),,最突出的就是強化私權保障,“草案在環(huán)境保護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撤銷監(jiān)護人資格制度等方面也值得稱贊,?!?/p>
對于保護見義勇為的條款,張立勇建議增加一條,,“如果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而且受益人無力給予適當補償?shù)?,當?shù)乜h一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受害人(指見義勇為者)予以適當救助,。政府來進行救助托底,有助于形成全方位保護受害人的體系,?!?/p>
張立勇還建議把訴訟時效規(guī)定為5年,“訴訟時效制度設立的初衷是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但我們是熟人社會,,大家都愛面子,債務超期的情況下,很多人不好意思催要,。所以,,較短的訴訟時效反而讓那些不守信的人鉆了空子?!?/p>
全國人大代表,、省檢察院檢察長蔡寧:
村委會也可申請宣告自然人死亡
蔡寧表示,根據(jù)草案,,自然人死亡的宣告申請只能由其利害關系人提出,。但在實踐中有些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沒有利害關系人,,所以也無人提出死亡宣告申請,。與其有關的民事法律關系,比如遺產繼承,、債權債務處理等處于不確定狀況,。還有些自然人死亡,利害關系人故意不提出死亡宣告申請,,冒領退休金,、養(yǎng)老金等。這些都侵害了死亡自然人的財產權利,,損害了社會秩序,。
對此,他建議增設一條款:自然人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宣告死亡條件,,如果沒有利害關系人,,或利害關系人因各種原因不提出死亡宣告申請的,由該自然人所在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自然人死亡,。
來源: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