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月5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張余武 陳德文)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審結一宗走私疫區(qū)凍牛肉案,,三名廣西籍男子受他人雇請,,從越南走私國家明令禁止進口的凍牛肉到文昌,,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被依法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據悉,,2016年7月29日,被告人蘇某,、劉某受他人雇請,,駕駛鐵殼船從廣西北海碼頭涉水越過界河,進入越南境內四屯海域附近裝運凍牛肉,。7月29日凌晨,,蘇某、劉某二人駕駛該船從越南返航,,該船途徑瓊州海峽將上述凍品運至海南文昌五龍港卸貨,,曾某受他人雇請,負責在岸邊接應并清點走私凍品,。在卸貨過程中,,文昌市公安局馮坡邊防派出所到達現場,當場查獲了鐵殼船及153.611噸凍牛肉等物品,。
經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疫,,該批凍牛肉來自疫區(qū),屬國家禁止進口貨物,。
2016年10月29日,,民警在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qū)公安局交警大隊門口將蘇某抓獲,在廣東省徐聞縣海安新港公安檢查站將劉某抓獲,,在廣西防城港市賓館將曾某抓獲,。
海南一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劉某,、曾某明知他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入境,仍幫助他人走私153.611噸凍牛肉,,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鑒于被告人蘇某,、劉某,、曾某在共同走私犯罪過程中,起次要,、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可減輕處罰,;三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在庭審中自愿認罪,,屬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
據此,,海南一中院依法做出以上判決。宣判后,,三被告人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