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近日發(fā)布報告稱,,盡管金融體系面臨一定潛在風險,,但中國已高度重視并采取有力措施進行防控,同時通過設立國務院金融穩(wěn)定發(fā)展委員會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tǒng)性金融風險防范。對銀行,、保險和證券業(yè)監(jiān)管的評估結果顯示,中國的監(jiān)管符合國際標準,。彭博社指出,,中國去杠桿已取得不小的進展。用于購買高風險,、高收益資產的理財產品存量下降,。中國整體杠桿率開始出現下降趨勢。
清理國企債務除“僵尸”
對于經濟體來說,,貨幣好比血液,。金融的作用,是讓血液流通,,血太多或者凝滯的地方,,效率低下,需要減少供血和進行疏通,;血太少的地方,,會造成供應不足,要多融通過來一些,。
一些資不抵債的“僵尸”企業(yè),,既占用大量信貸資源、抬升國有企業(yè)總體杠桿率,,又易形成呆壞賬,,加大金融風險。因此,,處理國企“僵尸企業(yè)”是去杠桿中的一大重點,。該死的死不了,,該活的就活不好。更何況還有一些國有企業(yè),,將低息貸來的款,,不用在發(fā)展實體經濟上,而是去搞房地產開發(fā),、變相放貸等方面,,更要及時糾偏。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針對無金融資質的國有企業(yè)變相從事金融業(yè)務,成為貸款通道的問題,,要求對其變相從事金融業(yè)務,,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的,應當依法否定其放貸行為的法律效力,,并通過向相應的主管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等方式,,遏制其通道業(yè)務,引導其回歸實體經濟,。同時,,《意見》要求通過充分發(fā)揮破產審判的功能,依法處置“僵尸企業(yè)”,,推動經濟去杠桿,。對于已不具備市場競爭力和營運價值的“僵尸企業(yè)”,及時進行破產清算,,化解過剩產能,,降低企業(yè)杠桿率。對于雖然喪失清償能力,,但仍能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營運價值的企業(yè),則要綜合運用破產重整,、和解制度等手段進行拯救,優(yōu)化社會資源配置,,實現企業(yè)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