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說”開頭,,劉成昆雖然標明“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勿將現(xiàn)實人物對號入座”,,然而文章中“盤盤去美麗堅果國弗哈大學講課”“30歲就當了匈奴股份董事長”這些令人浮想聯(lián)翩的關聯(lián)詞語以及與潘剛本人的經歷高度相似的情節(jié)真的是完全虛構,純屬巧合嗎,?
在警方依法提取的劉成昆手機存儲的聊天記錄中,,或許能找到答案。
早在策劃“天祿財經”微信號時,,劉成昆就與同行商量如何通過爆企業(yè),、老板“黑料”賺取“粉絲”和“廣告費”,。
在商討涉及“伊利公司董事長外逃”的“新聞”時,,劉成昆對該同行表示:“只能用小說的形式,信息源不扎實,?!?/p>
“可以搞一個小說系列,不好寫還沒實錘的都用小說寫法寫,,估計很快粉絲就有了,。”
劉成昆第二篇文章《出美麗堅記——盤先生回烏蘭配合調查》發(fā)出后,,面對影射伊利的質疑,,劉成昆在微信中對某自媒體從業(yè)者說:“這個事不怕啊,反正我說是小說,,再說了我又沒指名道姓,。”
劉成昆到案后也承認,,故事情節(jié)確是影射伊利公司和潘剛本人,。“我的直接目的就是想引起公眾的注意,,做大公眾號,,讓‘天祿財經’公眾號火起來后,我也可以成為社會名人,,就有人給我投資廣告了,,這是我的贏利點?!?/p>
自媒體非“法外之地”:情節(jié)嚴重將追究刑責
“造成這個局面我覺得很痛心,,很后悔,,也很害怕。我向伊利公司員工,、奶農,、經銷商道歉?!笨吹狡渖⒉嫉奶摷傩畔⒁讶辉斐傻膰乐睾蠊?,劉成昆后悔不迭。
依據(jù)我國刑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誹謗罪多為自訴,,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罪適用公訴程序除外,。劉成昆和鄒光祥的行為是否適用于公訴程序?
公安機關曬出掃黑除惡一年成績單打掉涉黑組織1292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本報北京1月28日訊記者劉子陽記者今天從公安部獲悉,,自2018年1月開始,,全國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熊豐、王子銘)公安部10日在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