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基金籌集,、撥付兼顧公平與合理
建立中央調劑制度,各省份最關注的就是上解,、下撥的具體辦法是否合理,?能否體現激勵和約束機制?
金維剛介紹,,本次中央調劑基金的籌集和撥付辦法有幾個顯著特點:首先,,中央調劑基金的籌集來源于各省份養(yǎng)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通過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上解下撥資金具體核定辦法,,實現省際之間養(yǎng)老保險基金調劑使用,、合理均衡各地區(qū)基金支付負擔的目的。
其次,,各省份按照本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安捎酶魇》萋毠て骄べY作為計提上解金額的依據之一,并設定為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地區(qū)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加權平均工資,,這一指標與使用全國平均工資相比,,更能體現各地經濟發(fā)展的因素,工資水平高的地區(qū),,上解額也會相應高一些,,有利于實現基金調劑目標?!苯鹁S剛說,。
同時,,金維剛表示,考慮到目前個體靈活就業(yè)參保人數占總參保人數的比重約1/4,,這部分人員繳費基數相對偏低,,按照本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90%左右計算上解額,更符合各地實際情況,。
第三,,各省份在職應參保人數暫按本地區(qū)在職參保人數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企業(yè)就業(yè)人數的平均值核定?!安扇∵@種辦法,,兼顧了養(yǎng)老保險擴大覆蓋面工作目標和當前實際,既可以增強對地方擴面工作的激勵,,避免對參保率高的地方‘鞭打快?!惨欢ǔ潭壬舷瞬糠值胤絽⒈H藬涤捎谌丝诹鲃釉斐伞摳摺囊蛩?,更加公平,、合理?!苯鹁S剛說,。
應注意防止一些地方“少交多得”
要讓中央調劑制度發(fā)揮好功效,實施是關鍵,。金維剛表示,,在具體實施中要注意以下3個問題:一是在通過建立中央調劑制度來實行全國統籌之后,應注意防止一些地方想方設法“少交多得”,,并由此而加大基金收支運行風險,,違背全國統籌的宗旨和目的。二是在今年各地區(qū)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征繳職能全部劃歸稅務部門承擔的情況下,,由于稅務部門不負責基金支付,,在稅務征繳方面通常是“先稅后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出現“應收未收”的問題,,加劇一些地區(qū)基金收支失衡的狀況。三是各級財政責任不夠清晰合理的問題,,在實行中央調劑制度之后,,應注意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