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鄒多為)截至2021年10月底,,對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積極整改,,制定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1435項,追責問責7700多人,,其中,,有關金融機構(gòu)通過清收貸款、調(diào)整貸款分類等整改1.32萬億元,占整改總金額近八成,。
21日下午,,審計署審計長侯凱受國務院委托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了國務院關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這份整改報告介紹了上述情況,。
整改報告顯示,,針對今年6月公布的202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審計整改:中央財政收回結(jié)余資金等32.88億元,;中央部門和單位整改784.45億元;有關地方和央企分別整改1681.45億元和1512.68億元,。
對于202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8949個問題,,整改報告顯示:95%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已整改到位,83%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續(xù)整改的問題均制定了措施和計劃,。
“總體看,今年的審計整改質(zhì)量進一步提高,?!焙顒P說,有關地區(qū)和部門制定修訂了一批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規(guī)章制度,,屢審屢犯現(xiàn)象初步得到遏制,審計整改責任意識明顯增強,。
具體來看,,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已整改32.88億元,,完善制度16項;中央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的預算不夠完整準確等問題,,所涉及的20個部門和98家所屬單位已整改12.72億元,;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的問題,29個中央部門和176家所屬單位已整改7.8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