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張維平還供述,,曾跟“梅姨”一起去過河源市紫金縣一戶農家,,男主人看起來跟“梅姨”關系不一般,,應該是男女朋友關系,。
該女性系他一位親戚從鎮(zhèn)上領回來的,,自稱是韶關人,,“我沒去過韶關,,不知道她是不是韶關口音,,反正說話有些聽不懂,。”
“從來不給我們看她的身份證,,自稱叫潘冬梅(音),。”王華說,,“梅姨”來去無蹤,,每次從哪里來,要往哪里去,,從不給家人溝通,,只把他家當個暫住地,他感覺不靠譜,,斷斷續(xù)續(xù)交往兩年后,,“梅姨”沒打招呼就離開,他也沒去找過,。
“梅姨”究竟是誰,?有沒有此人?她在哪里,?截至目前,,仍然是個謎,廣州警方也正在進一步加緊追查,。申軍良對此則抱有信心,,他認為,通過張維平的供人,、雞公山眾多居民的回憶,,以及其男友王華的回憶,他確定“梅姨”真實存在,且距離被警方抓獲,,“就差那么一點點了,。”
提出建議:
抱定能找回的信心保留好尋親的支出票據(jù)
2022年4月27日,,在采訪結束前,,申軍良補充說,希望能通過封面新聞給正在尋親的其他家屬提個建議,。
他說,,孩子找回來后,他向法院提起了48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廣東省高院最終支持了39.5萬元的民事賠償,。
“說實話,我非常感謝廣東省高院的公正判決,,以前的拐賣案,,支持民事賠償?shù)姆浅I伲@次不僅支持,,也給了我和妻子心理上最大的寬慰,。”他說,,如果這筆錢拿到手,,他的壓力會減輕很多,目前他還欠著60多萬元的債務,,妻子做保潔,,一個月不到2000元工資,他晚上做代駕,,收入也不高,。
他建議其他仍在尋親的家屬,提起民事賠償,,一定要提交自己尋親支出的直接證據(jù),,“也就是尋親的票據(jù),不然無憑無據(jù),,可能得不到支持,。”